2009年12月份,公司共收到员工上交遗失物品31件起,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:
序号
时间
姓名
拾物名称
1
12月2日
巫明婵
Utstarcom小灵通一部
2
12月3日
—
证件
3
12月4日
彭康贤
一袋衣服
4
12月8日
赵佳彬
信用卡一张
5
12月14日
农小花
CECT手机一部
6
12月16日
李新艳
档案袋一个
7
12月28日
袁满梅
食物一袋
8
12月29日
兰小燕
书包一个
9
12月31日
廖雁冰
手机一部
10
12月13日
胡小华
旅行包一个
11
12月30日
王春梅
12
刘 红
谷粒牌饮料一箱
13
赵丹丹
一把伞
14
12月9日
周金凤
一个书包
15
吕中波
一件衣服
16
12月11日
陈慕洁
17
郑胜霞
工具一袋
18
习心梅
笔记本一本
19
12月18日
梁 猛
20
12月19日
王佳佳
鞋子一双
21
12月25日
王红坚
工衣一件
22
张 敏
23
12月1日
吴丽君
文件袋一个
24
罗军雄
千里马牌手机一部
25
赖小林
皮箱一个
26
万文强
多普达牌手机一部
27
张德虎
黑色充电器一个
28
12月17日
徐 琳
诺基亚手机一部
29
12月20日
赖钧林
天鹅牌手机一部
30
邓海军
CECT牌手机一部
31
黄茂江
他们拾金(物)不昧的行为得到了广大失主的高度赞扬,维护了惠州全国文明城市的形象。公司决定对上述34位同志给予通报表扬,并号召公司全体员工向他们学习。